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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人社部发〔201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大型企业推荐,并经第十一届国家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专家评审会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

授予王曙群等30名同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颁发中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

授予高黎明等300名同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全国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奖牌和奖金。

同时,对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和杨朝晖等80名同志给予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以此次获得的荣誉为新起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继续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力度,培养造就更多具备良好职业素质、掌握精湛技艺的技能人才。希望广大劳动者以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为榜样,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奉献力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国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 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名单

2. 第十一届全国技术能手名单

3. 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名单

4. 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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