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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马元国等同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决定(劳社部发〔200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的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全国组委会和各赛区组委会的精心组织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广大参赛选手团结拼搏、奋发向上,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风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了精湛的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表彰在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照我部有关规定和《关于举办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总工发〔2003〕 5号)精神,对获得各工种全国决赛第一至五名的选手马元国等19名同志,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牌。同时,对获得各工种全国决赛前五名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希望获奖同志以这次竞赛取得的成绩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广大劳动者向这些获奖选手学习,刻苦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争当技术能手,为实现新时期的宏伟发展目标而努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职业培训,激发广大劳动者刻苦学习科技知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做出新贡献。

附件: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获全国技术能手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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