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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一届至第五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的决定(劳社部发〔200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表彰有关单位在培育高技能人才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营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部决定对第一届至第五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所在的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等46家单位进行表彰,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企业是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的沃土。培养和使用好技能人才,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关键作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能以这次获得的荣誉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技能人才的培养,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建立健全“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激励机制。同时,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充分依靠有关行业、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活动,为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造就亿万高素质的劳动大军,实现新时期的宏伟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届至第五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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