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人才表彰 >

关于表彰1996年“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劳部发〔1996〕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巿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为了加速培养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的技术工人和能工巧匠,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劳动者的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和敬业精神,大力宣传在生产一线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技能人才,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的局面,根据《关于完善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及做好1996年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6〕128号)的规定,经过各企业(单位)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巿及行业部门推荐,主管行业部门筛选初审,全国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劳动部决定:

一、授予李文玉等10名同志(名单附后)“中华技能大奖”,颁发“中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

二、授予刘志福等103名同志(名单附后)“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全国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虛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励,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希望全国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尤其是青年工人,向“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囯技术能手”学习,努力钻研技术业务,提高岗位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希望全国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为职工岗位成才创造条件,为企业、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技能人才,为把我囯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附件:1996年“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人社部 工信部 轻工联合会 计量测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