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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关于开展“就业服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定于2022年开展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与行风建设主动融合衔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巩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成果,凝聚基层就业服务工作队伍,为深入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打下坚实基础,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 竞赛主题

科学职业指导,精准就业服务。

三、 时间安排

(一)市赛、省赛原则上于2022年3月、4月举办。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全国赛暂定于2022年5月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全国赛后将开展宣传推广、展示交流等活动。

四、 竞赛项目设置

(一)个人业务竞赛。包括职业指导人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专理员)两个职业。

(二)团体总决赛。根据全国赛个人业务竞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成绩排名加权汇总,选出8支省级代表队,进行团体总决赛。

(三)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案例竞赛。

(四)劳务品牌工作全国赛。此项工作纳入首届劳务品牌发展大会统一部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五、 竞赛组织

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指导。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就业促进会作为主办单位,牵头成立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以及全国赛的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小组和监督仲裁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协办单位;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承办单位,配合做好全国赛的筹备、组织实施、赛务保障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赛事筹办、选手选拔和参赛等工作。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业务竞赛活动是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省级组委会,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做好各项赛事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于3月16日前将《省级联络人员信息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做好赛事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前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创新竞赛活动方式方法,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市赛、省赛。广泛发动和组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参加竞赛活动,积极推荐和报送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案例评审材料。注重学用结合,增强针对性、时效性,不得硬性摊派,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三)确保公平公正。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监督仲裁、投诉处理及后续协调等工作,确保市赛、省赛及选手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组织规范有序。要对参赛选手提交的所有信息资料,尤其是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推选晋级全国赛的选手进行公示。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文凯、胡新红、张裕佳、谈宇德

电  话:(010)84661044、1035、1031、1041

传  真:(010)84661040、1030

邮  件:jicengchu@cettic.gov.cn


附件:1.具体内容和形式

2. 省级联络人员信息表

3. 全国赛参赛人员报名表

4. 优秀就业服务项目参评表

5. 优秀就业服务成果参评表

6. 优秀就业服务案例参评表

7. 优秀项目、成果、案例评选办法

8. 重点参考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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